关于举办“交通港航系统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管理暨新政策
法规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交通运输港航领域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同时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要求,健全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帮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做好环境保护与低碳节能管理工作,结合国家环保督导组在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增强低碳环保应急意识,提高低碳环保管理能力,决定举办此次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内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对交通港航低碳环保管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2、宣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交通港航系统低碳环保等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
3、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及重点内容解读;
4、双碳背景下港口航运领域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5、绿色交通港口相关政策及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用;
6、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及特别注意事项;
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与处理技术解析;
8、大气污染防治及港口作业扬尘等防治管理及新技术应用;
9、如何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规范化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10、码头、船舶溢油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相关设备的应用;
11、相关典型事故案例与法律责任分析。
二、授课嘉宾与培训方法
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库权威专家授课,采用网上授课与探讨答疑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请参会单位将有关疑难问题填写在附页回执表中。
三、培训对象
各级交通运输等管理机构负责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政审批、检查执法等工作人员;各地方有关协会等单位领导与相关人员;水路运输、港口装卸、道路运输、港区、仓储、堆场、储罐、管道运输、建设、安全环保管理等企业负责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检查、生产、业务、财务、人事、培训、操作、调度、风控、消防、工程、设计、评价、现场作业、安全、环保管理等工作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采用腾讯会议在线直播授课与答疑方式进行培训(支持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