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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部部署开展全国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刘伟在部安委会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高质量开展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 刘伟主持召开2025年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推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 刘伟在海南调研时强调 做实做细封关运作交通运输准备工作 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 宁波舟山港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国际航线突破50条

中国海事 奋楫江海 激荡澎湃动能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11-22 | 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碧水蓝天 书写新时代“绿色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事部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让天更蓝--

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文件,率先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三个水域设立了船舶排放控制区,经过七年的不懈努力,三地海事部门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刷新绿色发展海事纪录。

在珠三角,全国首个“空-陆-水”一体化的综合立体监测系统于2019年落户深圳。系统综合运用红外、紫外和嗅探等多种遥测技术,自主研发船舶排放控制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测和可视化显示,为精准筛查疑似超标排放船舶提供技术支持。

在长三角,十年前,内河船舶使用重质燃料油等高硫含量燃油,其硫含量在5000PPM以上。如今,燃油换成了10PPM以下的轻质燃油,船舶废气硫排放大幅缩减。十年前,长江船舶靠港后用电依靠船舶烧油发电。如今,长江干线已具备岸电供电设施泊位1669个。2021年船舶使用岸电4941万千瓦时。2022年1至9月,船舶使用岸电4672万千瓦时。

在京津冀,“陆海空天”一体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模式效果明显。天津海事局通过“陆域”盯防、“海域”监控、“空域”巡航、“天域”跟踪,让燃油超标船舶无处遁形。

船舶排放控制区2018年扩大控制范围至全国沿海海域、港口及长江干线等内河水域,逐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据测算,相比2018年,2020年船舶硫氧化物、颗粒物年减排分别为45.4万吨、6.5万吨。

2018年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先后印发LNG动力船舶、锂电池动力船舶、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等技术法规,为国内设计、建造相关船舶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填补了船舶使用绿色能源领域国内标准的空白,LNG、电能、氢能得以在船舶上使用。目前,国内已有百余艘LNG动力船舶、多艘锂电池动力船舶运营,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正在建造。

让水更清--

十月,长江江苏段,江清岸绿。在南京兴隆洲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船民沈忠勇正在将生活垃圾免费转移到服务区。服务区可一次性接收船舶油污水800立方米、生活污水400立方米、船舶垃圾60立方米,有效减轻了船舶对长江水体、空气和沿线环境的污染。在江苏,“一零两全四免费”船舶污染防治模式全面铺开,船港城一体化综合治理,彻底改变了船舶作为污染物处置单一责任主体的传统做法,为长江江苏段带来了无边绿意。

如今,依托“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长江干线常年航行的3.3万艘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基本实现“零排放”,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年来,在沿海港口、在长江、西江等内河干线,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流动接收船连点成线;船舶洗舱站基本覆盖长江重点港口;更多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溢油应急设备库基本覆盖重点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和赔偿机制逐步完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碧海蓝天让水运发展更有底气,吹响了我国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最响亮的号角。

使命在肩 胸怀“国之大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指引下,海事部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年均为企业减税降费250多亿元,各项改革朝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

“真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所有证书!”在河北曹妃甸,唐山满扬船舶有限公司国际航行船舶“金满华6”轮落户登记业务办理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公司负责人刘金亮不禁为海事高效率的工作点赞。

作为海事政务改革“试验田”,曹妃甸海事局形成了“集成赋权模式创新实现海事静态业务高效办理全覆盖”创新案例,37项海事政务事项全部入驻曹妃甸片区政务服务大厅,90%以上的海事政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缩减海事静态业务申请材料50%以上,缩短船舶办证时间60%以上,一次性办结率由55%提升至85%,有效提高片区航运便利化水平。

在船检领域,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通过船舶质量诚信机制、免于检验、替代检验、船舶自检和申明等方式,创新解决了船舶检验领域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自2021年9月试点以来,全国共开展试点船舶8536艘次,仅江苏省实施试点工作一年共节约社会成本千万元以上。

“放”出市场活力,跑出职能转变加速度;“管”出高效率,打造海事治理新高地;“服”出群众便利,铺就经济发展快车道,海事部门靶向发力,多点开花--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事部门累计取消下放32项海事行政许可事项,占海事行政许可项目的67%。持续落实“减证便民”,实现内河船检证书18合6,国内海船船检证书19合4。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取消19项行政事业收费,年均为企业直接减负约50亿元。

放的同时,海事依法行政更加公正、规范、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共计制(修)订规章31件,国家、行业标准33项。制(修)订船舶技术法规36部。制定《海事行政检查规定》等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现场执法全规范、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责任全追究”的全过程执法监督模式。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办法》,加强执法人员准入、任职、退出管理。持续加强督察机制建设,制定《海事执法督察规定》,实现系统单位三级执法督察机构全覆盖,开展海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