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Network
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作出修改,取消了“对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行为的罚款”。为落实《决定》要求,交通运输部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相应修改,取消了“对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行为的罚款”。此外,依据近两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处罚规定进行了梳理和调整,以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国务院对青岛货轮“9·10”重大火灾事故提级调查
习近平抵达华盛顿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周年招待会在京举行 习近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习近平总书记引领健康中国建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更高标准、更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港口数智化技术指南(第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非燃液体散货码头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内河
关于举办“交通运输港航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
关于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及法律法规解析 培训班
关于举办“交通运输港航安全管理、现场隐患排查及法律法
关于举办“交通运输港航系统安全职业健康及劳动保护 培
关于举办“交通运输港航系统安全管理及政策解读培训班”
关于举办“新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