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机制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运输船舶综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治理行动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局要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所属单位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细落实。部将通过调度会议机制、现场督导检查等形式,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并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考核、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中。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加强新闻宣传,做好示范引领,为专项治理行动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部将通过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中国海事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治理行动经验做法。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局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专职人员信息报部。部专项治理行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鸿腾(部海事局),010-65293487;段超(部水运局),010-6529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