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设施设备、工属具、材料、作业区、生活区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生活场所,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靠,生产作业组织科学高效,工具物品存放取用规范有序。鼓励实施先进管理方法,推进精细化管理,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培育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九)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充分发挥一线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用,堵塞安全漏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报告和处理,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涉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记录及处理情况应依法向企业职工通报,接受职工监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依法及时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十)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用,构建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适应性、有效性研究,根据形势要求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及时针对性制修订有关标准。
(十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之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纳入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未依法履职的企业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标准和指南,分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与安全。
(十二)加强行业指导服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航运企业依法建立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体系的,原则上不重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注重典型引领,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
(十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诉求和行业情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供更加多样、更加有效的服务。要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企业相互借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共享发展成果。
(十四)鼓励企业互助帮扶。鼓励企业利用互助联盟等方式,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央企等国有企业的管理优势,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引导效应。要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促进作用。
(十七)加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