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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部 | 作者:慧磊 | 发布时间: 2022-11-23 | 65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三、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

(一)装卸作业人员防控要求。

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掏箱作业时,应先与货主沟通确认消毒事宜,经货主委托对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后方可开展装卸作业。作业过程中,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应当穿戴工作衣帽,根据风险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和防护面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等防护用品,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如果掏箱作业过程中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或手套出现破损时,应当立即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二)运输人员防控要求。

运输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货物包装直接接触货物。车辆进出时,司机及随行人员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三)运输工具的防控管理。

应当确保车辆厢体、船舶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中转转运设施的防控管理。

中转转运装卸货区宜设置特定区域,并配有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对接的特定区域。加强堆场及仓库存放管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堆码应当按规定单独码放、存放,避免与其他货物混放。定期对货物堆码、存放区域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四、装卸、运输过程消毒要求

(一)人员。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手消毒剂和消毒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二)运输工具。

承运单位需确保运输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车辆、船舶、集装箱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重点加强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及容器运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运输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消毒单位,在装运前后,对装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内壁组织实施消毒。

(三)消毒单位。

消毒单位应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出具消毒处理证明,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及消毒剂名称、浓度、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信息至少留存2年)。

(四)工作环境。

加强工作环境清洁消毒,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用过的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收集处置,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统一收集并进行规范消毒处理。作业区域垃圾盛装容器应定期清洁、消毒。接送员工的车辆应每次进行清洁消毒。一旦出现本土疫情,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应急处置要求,同时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五、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

涉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运输的作业单位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一)上岗员工健康登记。

作业单位要做好员工(含一线工作人员、新进人员、临时参加工作人员及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7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新入职的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

(二)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作业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原则上各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作业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

直接接触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作业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离岗后按要求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可根据当地疫情风险,适当扩大重点区域和人员核酸筛查范围。

)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健康码登记、测温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方可允许其进入。车辆进出时,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从业人员防护。

1.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作业单位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作业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要完成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2.做好个人防护。作业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消毒用品和装备,按照最新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患病海员紧急救助处置指南》《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船代等登轮人员、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风险。作业单位要督促指导作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直接接触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其中,道路货运企业应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关高风险区域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