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
(十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诉求和行业情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供更加多样、更加有效的服务。要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让企业相互借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共享发展成果。
(十四)鼓励企业互助帮扶。鼓励企业利用互助联盟等方式,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积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央企等国有企业的管理优势,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引导效应。要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促进作用。
(十七)加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务院安委办,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